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出以服务工程、募资工程、宣传工程、质效工程等“四个工程”建设为重心推动基金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四个工程”是基金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举措,涵盖了基金会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对于推动基金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提升各项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水平,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具有重要作用。
一、总体考虑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和为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为己任,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的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基金会职能作用,通过打造一批全国性的优秀品牌项目,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体思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四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立足基金会主责主业,把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决策部署、司法部党组关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工作的任务安排落实到建设“四个工程”的具体实践中。
坚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思考和谋划工作,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找准基金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职责定位,以高质量建设为抓手,把握机遇,践行使命,担当履职,开拓创新,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实现自身价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关注和把握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和变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更高标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科学协同推进。始终与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标对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对标对表,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将“四个工程”作为工作目标,统筹好“四个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任务以及推动任务贯彻落实的相关举措,发挥平台阵地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热情,调动全系统参与关爱救助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基金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三)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要求、人民群众需求、法律援助事业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发展要求,按照“第一年准备、第二年推开、第三年见效、第四年巩固提高、第五年收官”的步骤安排,把基金会进一步建设成助力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和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项目服务机构,建设成承接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服务项目的专业实施机构,在所属行业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形成项目服务品牌格局。不断总结提炼项目服务好经验好做法,优化质量控制和服务流程,推进项目实施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品牌化提升,打造有广泛影响力和样板示范效应的项目品牌,形成对标中央部署精准、服务人民群众高效、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项目服务品牌格局。
形成募资工作格局。回应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和爱心单位(人士)公益关切,搭建项目服务公益平台,不断拓展募资渠道,通过规范高效使用资金和打造项目影响力,形成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工作格局。
形成形象宣传助推格局。有力把握宣传工作规律,创新宣传方式,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宣传工作成效、培树工作典型、树立工作形象、创建工作品牌上持续发力,打造基金会在慈善事业和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宣传类型多样、工作及时、信息发布渠道立体多元、高效有力的宣传工作格局。
形成合作伙伴支撑格局。加强与有关国家部委、人民(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央(国)企、大型民企、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联络,围绕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注救助工作推进公益合作,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同部内有关厅局(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争取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工作联动,构建合作网络,拓展募资渠道,形成稳定巩固、紧密可靠合作伙伴支撑格局。
形成高质效运行格局。切实推进基金会高质量建设,加强项目管理、风险管理、内控管理、支出管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秘书处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提高项目服务的提供能力和经费保障能力,努力创建5A基金会,形成运行规范、机制畅通、保障有力的高质效运行格局。
二、推进服务工程建设
坚持一手抓策划、一手抓实施,大力推进服务工程建设,倾力打造更多法治公益品牌项目,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主要任务:
(一)聚焦服务乡村战略实施,策划开展以“乡村振兴 法援同行”为主题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工作目标:汇聚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向乡村振兴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人群延伸拓展,倾心服务“三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工作举措及步骤:
1.策划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市县建设系列项目。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覆盖市县法治市县建设项目。争取与有关部门共同发起,面向中央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覆盖市县开展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资金争取财政资金支持。2白水县(陕西省)法治市县建设项目。此项目由我会与中航材、白水县人民政府合作设立。2024年要精心抓好项目实施管理,总结工作经验;2025—2026年,以此项目为示范带动,逐步形成由央国企出资支持项目,推动法治市县建设的工作模式。3“不忘来时路 回报桑梓情”故乡法治市县支持计划。该项目以故乡情为纽带,动员凝聚社会爱心人士为支持故乡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设立“法治赋能合作经济计划”,为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治体检、涉农商务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合作社负责人法治培训、社员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2024年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商,研究拟制项目方案,推进项目立项,争取下半年项目试点实施;之后两年,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资金来源,扩大项目实施范围。
(二)聚焦服务中小微企业依法发展,研发设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公益项目。
工作目标: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法治营商环境。
工作举措及步骤:
3.策划“中小微企业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中小微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加强中小微企业合规建设,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4年加强与全国工商联及各省市工商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搞好调查研究和项目方案策划,争取在1—2个省市试点实施。之后,逐步推广实施,增强项目影响力。
4.探索设立“一带一路”行动公益法律服务专项基金。与有关单位共同发起,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一带一路”中方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企业健康发展。
(三)聚焦新时代对法律援助的新要求,升级“1+1” 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1+1”行动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地域,加强队伍建设。2024年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地范围,增加黑龙江和江西为项目实施省。同时,适当提高志愿者补助。
工作举措及步骤:
5.扩展项目服务内容。在巩固“1+1”项目既有服务内 容的基础上,将服务内容向促进当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扩展,向当地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传帮带发力,向当好当地企业、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法律顾问发力,向防范 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发力。
6.拓展项目服务范围。在代理诉讼、解答咨询、调处纠纷、普法宣传、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担当政府法律顾问等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所需的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纳入项目职能。
7.更加突出服务重点。将服务地域更加向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覆盖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将服务对象更加向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倾斜。
8.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做好“1+1”派遣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继续加强“1+1”志愿者队伍的思想、业务、作风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四)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为需要特别关爱的群体提供贴心的法律援助。
工作目标:紧贴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五类人群的法律服务需求,策划实施面向需要特别关爱群体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工作举措及步骤:
9.农民工:探索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设立有特别针对性的法律援助项目。积极联络爱心企业、个人、组织共同设立专项行动,通过组织律师志愿者为新就业形态群体及其家属提供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公益法律服务。
10.残疾人:研究设立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项目。
11.未成年人:策划研发围绕青少年权利义务意识提升、自身权益维护、自身义务履行的法律援助项目。
12.老年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设立“守护夕阳红”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为老年人提供特别关爱措施。
13.妇女:研究设立适应保护妇女权益需要的法律援助项目。
(五)聚焦防范化解医患纠纷,研发设立“和谐医患 法治护航”项目。
工作目标:通过调解医患纠纷,化解医患矛盾,依法定分止争,助力服务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举措及步骤:
14.策划“和谐医患 法治护航”项目。争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支持,面向医疗机构,组织志愿者在当地开展和谐医患普法宣传,开展纠纷调解服务。项目资金拟从药品医疗器械行业企业募集。
(六)聚焦保护消费者权益,研发设立“法治赋能3.15” 项目。
工作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为目标,探索开展网络消费矛盾纠纷公益法律服务,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工作举措及步骤:
15.组织开展“金盾网络纠纷调解公益法律服务项目”。2024年上半年,协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募集项目启动资金,启动实施项目;下半年,搞好项目实施阶段性工作总结,研究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的路径及措施。之后两年,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初步形成项目品牌影响力。
16.研发设立“法治赋能3.15”项目。寻求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策划设立“法治赋能3.15”项目,争取在2024—2025年取得实质进展。
(七)聚焦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公益法律服务。
工作目标:聚焦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要求,聚力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工作,为助推国防和军队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工作举措及步骤:
17.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在更大范围内开展“法润老兵”项目。加大力度推进“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项目实施,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效应,三年成品牌”的工作思路,打造工作样板,为在更大范围开展“法润老兵”项目发挥示范作用。2024年上半年,先期抓好项目(太原市)试点,之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大。
(八)优化提升其他在办项目。
18.优化提升“消费信贷纠纷法律帮助专项基金”。加强执行队伍管理,防范执行风险,强化经费保障,培树项目品牌。
19.优化提升“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结合服务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服务举措,提升项目实施效能,拓展服务覆盖面。
20.推进有关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宣传示范活动落地实施。
21.精心组织实施国浩援藏法律服务专项基金、金杜公益法律服务专项基金、天册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盈科公益法律服务专项基金、道可特公益法律服务专项基金、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法治保障专项基金,不断提升专项基金管理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项目推广与管理,创建更多品牌项目。
22.制作基金会法律援助项目地图,帮助受援人通过地 图了解基金会在当地实施中的项目,了解法律援助相关政策 措施,便捷联系志愿者,方便受援人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23.加强项目监管,组织理事、监事和社会知名人士、适格机构采取“飞行式”“驻在式”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 检查,保证捐赠人的每一分钱都花在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规范化水平。
24.组织研发基金会案件管理平台,覆盖基金会所有法 律援助案件管理、派发、办理、监督、补贴发放以及大数据 统计分析等全流程,并与志愿律师、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管 理平台进行对接,向人民群众开放有关申请接口,最大化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便捷志愿者办理案件,规范志愿者案件办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设计案件管理平台小程序。
三、推进募资工程建设
按不同募资领域,募资渠道确立相应工作板块,形成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有效性强的多源汇聚募资工作格局,建成央企理事单位、大型民企、律师(公证)服务机构、监狱(戒毒)生产单位、财政资金支持等多渠道募资格局。
工作目标:2024年,争取社会募集资金与上年度同比增长30%左右,为基金会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一)建立稳定、持久、大额的捐赠来源。
25.积极拓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主动承办有关部门法治建设项目。
26.巩固理事单位募资工作支撑地位不动摇。完善理事工作联络机制,积极向理事单位汇报工作,联合理事单位共同制定捐赠资金使用计划,为理事单位检查调研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服务,加强日常工作互动联谊。
27.寻求与社会有关方面合作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挥好平台作用,正确处理公益与商业的关系,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探索完善募资形式。
(二)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28.认真研究财政性政策走向,探寻财政对法律援助乃至法治支持的领域及其空间,围绕财政政策关注领域,研发有关法律援助或法治建设项目。
29.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方面的理解与支持。
(三)推动募资渠道多元化。
30.用好基金会筹资二维码,建设官方微信小程序,积极同阿里、腾讯、字节等有关大型平台开展广泛、灵活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小快灵形象宣传,拓展基金会社会公众捐赠渠道。
31.用好公益服务募资平台,在慈善中国、腾讯、青基会等所有公益服务募资平台广泛开展募资工作。
32.与机构层级多、员工人数多、窗口单位多的理事单位或有关行业系统开展“法援基金共建”活动,按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建设“法援共建基金”。
33.发起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公益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在某一特定时间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捐赠活动。
34.联合有关行业系统及有较大分支网络的央(国)企、民企开展“点滴式”“零钱式”“微利式”等长流水式的小额捐赠。
(四)探索自有资金保值增值。
35.调研其他基金会资金保值增值可行做法,听取金融业理事关于自有资金投资增值的意见及风险分析,在安全稳妥的基础上开展资金增值工作。
四、推进宣传工程建设
(一)形成完善的宣传工作格局和渠道格局。
36.形成适应基金会工作特点的宣传模式,根据宣传事项及其重要程度制定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宣传方案,增强宣传稿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逐步提升基金会影响力。
37.强化传统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好新媒体优势特点,提高宣传工作创新力影响力,打响基金会品牌项目。
(二)广泛搭建法律援助和慈善事业平台,扩大影响力。
38.加强中外法律援助工作交流,搭建中外法律援助活动交流平台。
39.举办专业性论坛,邀请基金会理事单位、捐赠单位、工作支持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企业参加,交流工作信息,整合工作优势,推动合作发展。
(三)加强联络,整合资源,畅通宣传渠道。
40.加强与各方面法律援助支持人群的联络,鼓励基金会的理事、监事和秘书处各部室负责人乃至一般工作人员建立自己的“法援正能量”微信群,及时发布推送基金会工作情况,引发社会关注,扩大“法援朋友圈”。
41.提高定向宣传针对性,就有关项目的经费保障和运行实施向有关企业和行业系统开展精准宣传,获取支持和助力。
42.增进基金会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联系,加强宣传工作指导,让项目实施单位成为基金会工作的宣传队,推动宣传工作全面开花。
(四)培树先进典型,提升人员素质项目品牌影响力。
43.遴选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服务地和受援人评价高的志愿服务工作典型,加以培养宣传,推荐参评省部级以上表彰。基金会可与先进典型派出省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志愿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专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项目品牌影响力。
44.深入法援第一线,长期记录法援律师的工作生活,为讲好法援故事积累第一手素材。定期开展“回访”,收集有史料价值的生动案例,追踪援助成效,培育项目品牌。
(五)用好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谋求社会关注理解和爱心支持。
45.积极向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报送基金会工作综述,编发内参。
46.加大对央(国)企和民营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奉献法律援助的宣传报道,提升企业捐赠积极性。
47.向爱心企业、人士推送介绍基金会工作成效的数字化宣传资料。
48.组织电视、纸媒、网络媒体巡回采访报道基金会服务项目的工作典型和优秀案例。
49.探索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注册公号,定期连续推送以基金会服务项目成效为素材的短视频。策划方案、剧本及资金请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对基金会有支持意向的企业提供。
50.探索拍摄法律援助题材的影视剧。基金会提供素材,争取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对基金会有支持意向的企业资助。
51.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活动。探索编排法律援助题材的文艺小品,推荐法律援助志愿者出席春节联欢晚会现场活动。
52.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形象展示活动,每年推举出优秀的法律援助律师向社会宣传报道。联合法治日报、百度、快手共同策划实施该活动。
53.开展“惠民生 法援行”巡回报道活动,与媒体记者深入项目服务一线采访报道并直播援助工作实况,让社会公众直观感受项目服务成效。
(六)加强工作保障,推动宣传工作上台阶。
54.制作数字陈列室,以基金会历史性大事件、工作成效以及有关基金会形象展示的其他素材为内容,以数字形式开放陈列,供关注基金会工作的各界人士随时参观,同时对外广泛推送,提升基金会社会形象。
55.探索成立基金会“融媒体”中心,组织制作短视频,策划影视、小品创作等。
56.完善媒体协作机制,建设健康友好的媒体协作关系,搭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型自媒体宣传网络。
57.设立“法援正能量”宣传专项基金(或法援宣传项目),为讲好法援故事、弘扬法援正能量提供资金保障,支持“法援正能量展示工程”,拍摄法律援助先进人物,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派出省律管部门和律协积极参与“1+1”行动、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宣传视频片,扩大社会影响力。
58.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严把舆情风险关,严把“口径关”,确保表述准确,舆论导向正确;坚持阅评人制度,定期检索基金会相关网络信息,常态化监控舆情风险。
五、推进质效工程建设
(一)加强基金会党建工作。
59.持续推进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创建,不断巩固发展基金会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向好的政治生态。
60.总结党员先锋岗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深化实践。
61.加强纪检工作,保障和推进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
62.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纪检培训。
(二)加强理事会建设。
63.由有专长、有资源的一名或几名理事牵头,重点推进事关基金会基础性战略性发展的关键工作。
64.根据工作需要,健全理事会建设。
65.通过完善“理事、监事之家”等措施,促进理事、监事参与基金会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发挥。
66.完善秘书处向理事、监事报告工作的机制。每周向理事报告工作,通报基金会近期工作安排,服务理事、监事履职。
67.结合新的工作形势和发展需要,修订有关文件,保证理事、监事充分履职。
(三)加强秘书处建设。
68. 建设政治建设过硬、务实创新过硬、团结合作过硬、遵纪守法过硬、不懈奋斗过硬的“五个过硬”工作集体。
69.推进秘书处责任体系建设,制定责任体系建设方案,修改完善基金会人事管理办法。
70. 制定实施秘书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71.加强标准化建设,从优化质量控制与流程设计、简化冗余环节改进提升效能、协调标准设定与具体实践相适应等方面入手,提高议事决策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72.健全秘书处工作规范,完善内部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督导机制,促进提升办事、办文、办会、办网效能,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基金会办文、办件、办事信息管理,制定工作导引。
73.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基金会内部办公局域网,推进基金会内网与部内网连接,打造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
74.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秘书处工作活力。规范年度优秀员工、优秀部室、优秀党员评选,积极参与司法部、民政部组织的党建业务评选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合作伙伴建设。
75.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方法,与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的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基金会与合作伙伴开展合作的水平和效能。
76.充分发挥理事、监事作用,不断强化与理事单位的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募资工作发展。
77.在基金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及有关单位之间建设合作网络,拓展工作资源,推进公益合作。
78.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将基金会建设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工作纳入代表、委员的提案视野,争取代表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79.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形成争取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支持的有效模式。
80.设立整合资源、促进发展的专家委员会,邀请学者、行业精英、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就法律服务、媒体协作、募资企划、战略发展等组成外围型顾问组织,为基金会实现战略发展提供咨询或业务推进支持。
(五)加强风险防范建设。
81.巩固历次巡视、审计整改成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巡视、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实行财务、资产管理、法律总把关制度,涉及财务支出、资产管理、法律应用,有关部室负责人、法律顾问一票否决。提高财务负责人的职级,形成内控管理长效机制。
82.加强基金会重大事项及大额财务支出管理,防范关口前移,重大决策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审计有关纪律要求和落实社会组织评估标准,把握不准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请示。
83.继续细化基金会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办法。
84.筹划建立具有体检、应诉职能的法务协作机制,应对化解法律风险。
(六)加强公信力建设。
85.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根据民政部要求定期在相关网站公开信息。
(七)加强基金会文化建设。
86.编辑基金会大事记,展示基金会的发展历程、工作主旨及成就。
(注:此方案为摘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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