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五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提出以服务工程、募资工程、宣传工程、质效工程等“四个工程”建设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四个工程”建设,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工作举措,是全面履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工作措施,对于有效凝聚和调动资源,推动基金会各项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提升基金会在慈善事业、法律领域和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基金会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贡献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和慈善事业有关决策部署,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考虑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总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和慈善事业的部署要求,以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己任,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为基础,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法》,围绕推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好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职能作用,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思路。坚持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四个工程”建设各方面各领域,贯穿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全过程,努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在工作中始终关注和把握困难群体的需求和变化,着眼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法律援助工作的人民性,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工作,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职责定位,着眼党和人民所需、基金会所能,勇于承担使命,牢牢把握历史机遇,拓展领域,提升能力,在新的发展格局中实现自身价值。
坚持科学协同推进。始终与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标对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对标对表,将“四个工程”作为系统工程,统筹好“四个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任务以及推动任务贯彻落实的相关举措,发挥平台阵地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热情,促进基金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三)建设目标。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进“四个工程”建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要求、人民群众需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要求,打造一批全国性的优秀品牌项目,把基金会进一步建成法治公益服务的全国性示范平台。
不断总结提炼项目服务好经验好做法,优化质量控制和服务流程,形成一批制度化落实、规范化管理、品质化提升的法律服务品牌。
拓展和创新宣传方式,准确把握宣传工作规律,在持续宣传先进典型人物的基础上,建强基金会宣传品牌,拓展宣传渠道,打造基金会在慈善事业和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创建5A基金会。
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管理、风险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基金会各项工作抗风险能力,提高秘书处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把基金会打造成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专业承办机构。
二、推进服务工程建设
(一)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策划开展以“乡村振兴 法援同行”为主题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1.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拟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发起,由基金会具体实施,开展以“乡村振兴 法援同行”为主题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2.拟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发起,基金会具体实施,设立“合作共赢法律服务项目”(暂名),为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治体检、商务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合作社负责人法治培训、社员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
(二)聚焦新时代对法律援助的新要求,升级“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3.扩展项目服务内容。在巩固“1+1”项目既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将服务内容向促进当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扩展,向当地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传帮带发力,向当好当地企业、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法律顾问发力,向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发力。
4.拓展项目服务范围。在代理诉讼、解答咨询、调处纠纷、普法宣传、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担当政府法律顾问等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所需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纳入项目职能。
5.更加突出服务重点。将服务地域更加向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覆盖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将服务对象更加向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倾斜。
(三)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为需要特别关爱的群体提供贴心的法律援助。梳理“中彩金”项目原受援群体可能出现的新需求,以落实特别关爱措施为切入点,着力发挥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设立的法律援助项目的补充作用,研究设立以下新项目:
6.农民工:探索为新就业形态的群体设立有特别针对性的法律援助项目。
7.残疾人:探索设立突出对残疾人特殊关爱措施的法律援助项目。
8.未成年人:围绕青少年权利义务意识提升、自身权益维护、自身义务履行以及对法的“尊学守用”要求,策划研发陪伴青少年成长所需要的法律援助项目。
9.老年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研发设立适应老年人权益保护特殊需要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将公证、遗嘱执行等法律事项的办理,纳入对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
10.遭遇家庭纠纷的妇女:探索设立适应保护妇女隐私特殊需要的法律援助项目。
(四)聚焦保护消费者权益,研发设立“法治赋能3.15” 项目。
11.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的相关法规政策,调研消费者、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组织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求,设立“法治赋能3.15” 项目。先期与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合作设立“网络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五)聚焦防范化解医患纠纷,研发设立“和谐医患法治护航”项目(暂名)。
12.联络医政管理、医疗事故鉴定等机构调研医患纠纷发生机制,围绕防范、调处医患纠纷,策划设立“和谐医患法治护航”项目。
(六)聚焦服务退役军人,研发开展“荣军逐梦”法律服务行动(暂名)。
13.拟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发起“荣军逐梦”法律服务行动(暂名),由基金会具体实施,为保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法律实务培训,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和营商活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七)聚焦服务中小微企业依法发展,研发设立“中小微企业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14.调研中小微企业在新发展阶段背景下的法律服务需求,拟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发起,设立“中小微企业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由基金会实施,为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和法务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培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体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八)优化提升其他在办项目。
15.优化提升“消费信贷纠纷法律帮助专项基金”。加强执行队伍管理,防范执行风险,强化经费保障,培树项目品牌。
16.优化提升“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结合服务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服务举措,提升项目实施效能,拓展服务覆盖面。
17.推进“高铭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宣传示范活动”落地实施。
(九)加强项目推广与管理,创建更多品牌项目。
18.制作基金会法律援助项目地图,帮助受援人通过地图了解基金会在当地实施中的项目,了解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措施,便捷联系志愿者,方便受援人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19.加强项目监管,组织理事、监事和社会知名人士、适格机构采取“飞行式”“驻在式”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保证捐赠人捐赠的每一分钱的使用都符合捐赠人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规范化水平。
20.组织研发基金会案件管理平台,覆盖基金会所有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派发、办理、监督、补贴发放以及大数据统计分析等全流程,并与志愿律师、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向人民群众开放有关申请接口,最大化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便捷志愿者办理案件,规范志愿者案件办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设计案件管理平台小程序。
三、推进募资工程建设
(一)建立稳定、持久、大额捐赠来源。
21.巩固理事单位募资工作支撑地位。完善理事工作联络机制,积极向理事单位汇报工作,联合理事单位共同制定捐赠资金使用计划,为理事单位检查调研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服务,加强日常工作互动联谊。
22.寻求与社会有关方面合作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挥好平台作用,正确处理公益与商业的关系,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探索以项目养项目的形式。
(二)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23.认真研究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财政性政策的走向,探寻财政对法律援助乃至法治支持的领域及其空间,围绕财政政策关注领域,研发有关法律援助或法治建设项目。
24.积极拓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主动承办有关部门法治建设项目。
25.积极向有关方面汇报工作,取得有关方面特别是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三)推动募资渠道多元化。
26.用好基金会筹资二维码,建设官方微信小程序,积极同阿里、腾讯、字节等有关大型平台开展广泛、灵活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小快灵形象宣传,拓展基金会社会公众捐赠渠道。
27.用好公益服务募资平台,在慈善中国、腾讯、青基会等所有公益服务募资平台广泛开展募资工作。
28.与机构层级多、员工人数多、窗口单位多的理事单位或有关行业系统开展“法援基金共建”活动,按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建设“法援共建基金”。
29.发起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公益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员等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在某一特定时间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捐赠活动。
30.联合企业开展“点滴式”“零钱式”“微利式”等长流水式的小额捐赠。
(四)探索自有资金保值增值。
31.调研其他基金会资金保值增值可行做法,听取金融业理事关于自有资金投资增值的意见及风险分析,在安全稳妥的基础上开展资金增值工作。
四、推进宣传工程建设
(一)广泛搭建法律援助和慈善事业平台,扩大影响力。
32.加强中外法律援助工作交流,搭建中外法律援助活动交流平台。
33.举办专业性论坛,邀请基金会理事单位、捐赠单位、工作支持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企业参加,交流工作信息,整合工作优势,推动合作发展。
(二)加强联络,整合资源,畅通宣传渠道。
34.加强与各方面法律援助支持人群的联络,鼓励基金会的理事、监事和秘书处各部室负责人乃至一般工作人员建立自己的“法援正能量”微信群,及时发布推送基金会工作情况,引发社会关注,扩大“法援朋友圈”。
35.提高定向宣传针对性,就有关项目的经费保障和运行实施向有关企业和行业系统开展精准宣传,获取支持和助力。
36.增进基金会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联系,加强宣传工作指导,让项目实施单位成为基金会工作的宣传队,推动宣传工作全面开花。
(三)培树先进典型,提升项目品牌影响力。
37.遴选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服务地和受援人评价高的志愿服务工作典型,加以培养宣传,推荐参评省部级以上表彰。基金会可与先进典型派出省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形成合力。
38.深入法援第一线,长期记录法援律师的工作生活,为讲好法援故事积累第一手素材。定期开展“回访”,收集有史料价值的生动案例,追踪援助成效,培育项目品牌。
(四)用好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谋求社会关注理解和爱心支持。
39.积极向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报送基金会工作综述,编发内参争取高层关注。
40.加大对央(国)企和民营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奉献法律援助的宣传报道,提升企业捐赠积极性。
41.向爱心企业、人士推送介绍基金会工作成效的数字化宣传资料。
42.组织电视、纸媒、网络媒体巡回采访报道基金会服务项目的工作典型和优秀案例。
43.探索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注册公号,定期连续推送以基金会服务项目成效为素材的短视频。策划方案、剧本及资金请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对基金会有支持意向的企业提供。
44.探索拍摄法律援助题材的影视剧。基金会提供素材,争取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对基金会有支持意向的企业资助。
45.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活动。探索编排法律援助题材的文艺小品,推荐法律援助志愿者出席春节联欢晚会现场活动。
46.开展《法援之星》推广宣传活动,每年推举出优秀的法律援助律师向社会宣传报道。联合法治日报、百度、快手共同策划实施该活动。
47.开展“法援万里行”巡回报道活动,与媒体记者深入项目服务一线采访报道并直播援助工作实况,让社会公众直观感受项目服务成效。
(五)加强工作保障,推动宣传工作上台阶。
48.制作数字陈列室,以基金会历史性大事件、工作成效以及有关基金会形象展示的其他素材为内容,以数字形式开放陈列,供关注基金会工作的各界人士随时参观,同时对外广泛推送,提升基金会社会形象。
49.明确专司宣传职责部室,强化宣传工作。
50.探索成立基金会“融媒体”中心,组织制作短视频,策划影视、小品创作等。
51.完善媒体协作机制,建设健康友好的媒体协作关系,搭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型自媒体宣传网络。
52.设立“法援正能量”宣传专项基金,为讲好法援故事、弘扬法援正能量提供资金保障,支持“法援效益展示工程”,拍摄法律援助先进人物,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派出省律管部门和律协积极参与“1+1”行动、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宣传视频片,扩大社会影响力。
53.掌握好宣传的时间节点,做好“两会”期间、全国性重大历史时刻和传统节假日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六)维护基金会良好社会形象。
54.注意宣传口径,避免在宣传工作中发生具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
55.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要每天检索与基金会有关的信息。秘书处全体人员都要加强对基金会对外交往“窗口”的管理,实行社交媒体阅评人制度,明确每一社交媒体的阅评人,保证不发生损害基金会形象的负面新闻。
56.请百度定期检索网络上关于基金会的负面信息,及时通报基金会并采取措施处理。
57.注意社会交往,防止在有关业务工作、社交过程中发生损害基金会形象的事件。
58.加强秘书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纪律管理、形象管理和合同约束,保证基金会工作形象良好、社会形象正面。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约束,要与绩效工资挂钩。对志愿者的管理,要与对志愿者的评价挂钩。
五、推进质效工程建设
(一)加强理事会建设。
59.由有专长、有资源的一名或几名理事牵头,重点推进事关基金会基础性战略性发展的关键工作。
60.设立“理事、监事之家”,促进理事、监事参与基金会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发挥。
61.完善秘书处向理事、监事汇报工作的机制。每周向理事汇报工作,通报基金会近期工作安排,服务理事、监事履职。
62.结合新的工作形势和发展需要,制定基金会《理事监事履职工作规则》,必要时修订其他有关文件,保证理事、监事充分履职。
(二)加强秘书处建设。
63.推进秘书处责任体系建设,制定责任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室职能、岗位职数与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保障责任,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
64.加强标准化建设,从优化质量控制与流程设计、简化冗余环节改进提升效能、协调标准设定与具体实践相适应等方面入手,提高议事决策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65.健全秘书处工作规范,完善内部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督导机制,促进提升办事、办文、办会、办网效能,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
66.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基金会内部办公局域网,推进基金会内网与部内网连接,打造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
67.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秘书处工作活力。规范年度优秀员工、优秀部室、优秀党员评选,积极参与司法部、民政部组织的党建业务评选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68.总结党员先锋岗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深化实践。
(三)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69.建设法律援助志愿者数据库,将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人员纳入数据库管理,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推介。
70.加强项目实施机构管理与建设,争取每个地级市都有基金会的骨干实施单位,打造基金会项目实施网络。
71.与有关方面联合,建设基金会法律援助服务队伍,制定基金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细则,建立基金会管理的志愿者准入机制、退出机制和服务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增强基金会专业化服务力量。
72.设立“奉献法援——法援志愿服务队伍保障专项基金”。
(四)加强工作资源建设。
73.加强与司法部有关厅局(单位)、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的国家部委、人民(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联络,与之建立优势互补的工作合作。
74.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基金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
75.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形成争取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支持的有效模式。
76.设立整合资源、促进发展的专家委员会,邀请学者、行业精英、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就法律服务、媒体协作、募资企划、战略发展等组成外围型顾问组织,为基金会实现战略发展提供咨询或业务推进支持。
(五)加强风险防范。
77.巩固历次巡视、审计整改成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巡视、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实行财务、资产管理、法律总把关制度,涉及财务支出、资产管理、法律应用,有关部室负责人、法律顾问一票否决。提高财务负责人的职级,形成内控管理长效机制。
78.加强基金会重大事项及大额财务支出管理,防范关口前移,重大决策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审计有关纪律要求和落实社会组织评估标准,把握不准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请示。
79.细化基金会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办法,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
80.筹划建立具有体检、应诉职能的法务协作机制,应对化解法律风险。
(六)加强质效评价体系建设。
81.建立以任务遂行质效和总体工作水平提升为核心内容的评价体系,围绕政策对标与落实、成本控制与效益最大化、群众满意度、社会美誉度及风险防控等评价指标,制定服务、募资、宣传等日常运行管理的质效评估标准并予以规范评价,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82.打造工作履职与业务推进多层次评价体系,实现内部评价和外部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
83.建立完善基于评价结果利用的业务督导机制,对问题和不足限期改进,对评价结果及改进成果及时上报,经请示后对外公开,增加透明度。
(七)加强公信力建设。
84.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回应社会质询。
(八)加强基金会文化建设。
85.编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大事记,展示基金会的发展历程、工作主旨及成就。
86.加强质效文化建设,开展秘书处质效活动,邀请理事监事代表分享质效故事,理事长与秘书处职工代表谈心谈话聊质效,加深员工对质效理解,打造基金会法援质效文化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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