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导向鲜明、卓有成效、彰显公益精神的激励体系,促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称基金会)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从落实优惠政策、记载公益事实、展示公益形象、留存历史记忆等方面,对支持基金会法律援助的爱心人士、爱心组织,制定如下规定:
一、对基金会捐赠者给予鼓励
给基金会捐赠的爱心人士、爱心组织,除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发票、享受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外,对社会信誉良好的捐赠者,还根据贡献大小,享受如下鼓励政策:
捐赠价值额度 | 鼓励政策 |
爱心人士一次捐赠 价值5万元及以上 | 1.为爱心人士颁发“爱心捐助人士”证书,向爱心组织颁发“爱心捐助组织”证书; 2.在基金会官网等媒体展示其爱心捐赠行为; 3.参加基金会举办的捐赠仪式。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 价值10万元及以上 | |
爱心人士一次捐赠 价值20万元及以上 | 4.可单独举办捐赠仪式; 5.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类交流、论坛、座谈等活动。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 价值50万元及以上 | |
爱心人士、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50万元及以上 | 6.增加其在基金会官网等媒体公益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 7.可以申请设立专项基金。 |
爱心人士、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100万及以上 | 8.可商定单独举办捐赠仪式的场地; 9.爱心人士可成为名誉理事,爱心组织可成为名誉理事单位; 10.如遇疑难法律纠纷,可组织法律专家论证并提供论证意见。 |
爱心人士一次捐赠价值200万元及以上 | 11.可推荐基金会理事。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300万元及以上 |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500万元及以上 | 12.可设立以组织名称命名的专项基金。 |
二、对支持基金会法律援助作出重大贡献的爱心人士、爱心组织的有关人士进行记忆留存
对支持基金会法律援助作出重大贡献,且社会信誉良好的爱心人士、爱心组织的有关人士,建立功勋簿,作为历史留存材料记载其贡献。
捐赠价值额度 | 鼓励政策 |
爱心人士一次捐赠 价值5万元及以上 | 1.为爱心人士颁发“爱心捐助人士”证书,向爱心组织颁发“爱心捐助组织”证书; 2.在基金会官网等媒体展示其爱心捐赠行为; 3.参加基金会举办的捐赠仪式。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 价值10万元及以上 | |
爱心人士一次捐赠 价值20万元及以上 | 4.可单独举办捐赠仪式; 5.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类交流、论坛、座谈等活动。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 价值50万元及以上 | |
爱心人士、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50万元及以上 | 6.增加其在基金会官网等媒体公益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 7.可以申请设立专项基金。 |
爱心人士、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100万及以上 | 8.可商定单独举办捐赠仪式的场地; 9.爱心人士可成为名誉理事,爱心组织可成为名誉理事单位; 10.如遇疑难法律纠纷,可组织法律专家论证并提供论证意见。 |
爱心人士一次捐赠价值200万元及以上 | 11.可推荐基金会理事。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300万元及以上 | |
爱心组织一次捐赠价值500万元及以上 | 12.可设立以组织名称命名的专项基金。 |
三、对支持基金会法律援助作出特别贡献的爱心人士、爱心组织进行社会形象展示
为在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服务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志愿者、人士、组织建立荣誉墙,在荣誉墙上镌刻志愿者、人士名字或者组织名称及其所获得的奖励。
为社会信誉良好,且累计捐赠价值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累计捐赠价值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爱心组织建立功德碑,在功德碑上镌刻其捐赠善行。
对支持基金会法律援助作出特别贡献,且社会信誉良好的爱心人士、爱心组织在荣誉墙、功德碑上展示社会形象,要经过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对在荣誉墙上展示的志愿者、人士、组织,如果授予其奖励的组织撤销其奖励的,从荣誉墙上撤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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