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会公开遴选,确定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律军公司)为“消费信贷纠纷法律帮助专项基金”平台实施机构,行使专项基金平台实施机构的职责。考虑到律军公司行使平台实施机构职责的成效,连同专项基金实施的整体成效,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向社会统一负责,为保证律军公司正确行使平台实施机构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一)律军公司行使下列平台实施机构的职责:
1.推广本专项基金;
2.会同本基金会遴选法律帮助实施机构,招募志愿者(含人民调解员,下同),从平台实施机构的角度对其进行管理;
3.对违反本专项基金相关制度和法定义务的法律帮助实施机构、志愿者在职责范围内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4.受理消费信贷纠纷法律帮助申请;
5.向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帮助实施机构或向社会招募的有资深法律从业背景的个人志愿者指派法律帮助案件;
6.对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帮助实施机构、志愿者完成的法律帮助案件进行初审,向本基金会申报办案补贴;
7.为本专项基金联系募捐;
8.承办本专项基金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9.承担为本专项基金的实施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10.对本专项基金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进行管理,并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11.承担本基金会授权的其他职能。
(二)律军公司行使平台实施机构的职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推广本专项基金、为本专项基金联系募捐、为实施本专项基金与有关方面联系,在早期意向阶段,为方便接触可以向本基金会申领介绍信,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届满时报告工作情况。交涉中涉及本基金会权利、义务的设定,应当及时邀约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加入;
2.受理消费信贷纠纷法律帮助申请,发现案件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具有合法金融机构资质、或者债权人开发的金融产品为非法产品的疑问,应当提交专设专家小组进行讨论,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3.指派法律帮助案件,应当注意运用技术手段,无歧视地进行指派;
4.本专项基金运行中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与本基金会沟通,有效解决本专项基金实施过程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本专项基金实施的制度。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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