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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志愿服务协议书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14日

  甲方:                

  (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乙方:               省(区、市)司法厅(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基金会)

  丙方: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到律师资源短缺的县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根据丙方确定的遴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丙方审定确认,甲方入选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本协议签约期为一年,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底。

  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顺利实施,经“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主办单位授权,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甲方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服务,办公、差旅、通讯、文印费用补贴为每人2300元/月;在其它地服务的,办公、差旅、通讯、文印费用补贴每人2000元/月。服务期间,丙方为甲方投保意外伤害险。甲方所到的服务单位为甲方提供工作岗位。

  2.服务期间,甲方享受《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政策待遇。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确保本人系自愿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确保本人提供的相应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

  2.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丙方通知的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拖延。

  3.按时参加乙方和丙方组织的体检;按时在指定服务地开展工作,服从岗位分配。未通过体检和考核的,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权利。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项目的管理规定,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需提前终止协议的,经向所在县司法局提出申请,并报乙方和丙方同意,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5.服务期间,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和丙方报送工作小结。未经批准,连续两个月未报工作小结的,停止发放生活费用补贴。

  6.甲方在服务期间因故请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司法局审批;

  (2)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所在县司法局同意后,报乙方审批,并报丙方备案;

  (3)请假超过7天的,经乙方同意后,报丙方审批;

  (4)事假单次不超过5天,累计1年内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除外),逾期取消项目志愿者资格,终止本协议;

  (5)因身体原因和其他原因,不能坚守在服务地工作岗位的,时间超过一个月,暂停发放费用补贴;连续脱岗时间超过两个月,终止服务协议;

  (6)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服务地工作时间制度,无特殊理由,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天的视为违约,一经查出,取消本项目志愿者的资格,终止协议。

  7.甲方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病,相关治疗费用自理。

  8.服务期满,按时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条  乙方和丙方的权利

  1.甲方没有通过学习考核和体检的,乙方和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被终止协议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之各项权利。

  2.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之各项权利。

  3.在甲方因参加本项目行为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乙方和丙方的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体检、面试或者参加集中学习。

  2.保证甲方在协议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

  3.对甲方报到前及服务期间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4.甲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其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和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和丙方无故单方中止本协议,致使甲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丙方的责任。

  第七条  丙方的确认通知书、甲方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八条  本协议书可以传真方式签订。

  第九条  甲方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签订本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盖章后生效;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自然解除。

  第十一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丙方所在地)

附件:“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大学生志愿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志愿服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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