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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山海践初心 两年法援圆梦想——记“1+1”行动志愿律师 王璐

发表时间: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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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安徽执业律师,我怀揣公益理想,报名参与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奔赴广西桂林永福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两年来,我深耕案件办理、纠纷调处、普法赋能的核心工作,在法治一线践行人民律师的职责与使命。

精准办案,守护公平正义

  永福县年均受理38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劳务讨薪占比高达90%。这类案件看似简单,办理过程却丝毫不能大意,且因关乎民生与社会稳定,更需审慎对待。我曾接手一起24名农民工的群体讨薪案件:他们为当地一家洗涤公司提供劳务,直至公司停止经营。但公司不仅长期拖欠薪资,负责人还逃往外地失联,务工人员家庭生计陷入困境。走投无路之下,他们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我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该案的登记、受理与指派流程,还专门建立了微信工作群方便后续沟通。了解到务工人员都是计件工资,未签订劳务合同,手中只有未加盖公司公章的工资条后,我主动对接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并表达了调解意愿。在检察院的介入下,我们顺利联系上公司负责人,对方主动提交了一份对账单,成为本案的关键性证据。同时,我调取工商信息,将这家自然人独资公司的法人一并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促使公司出面核清案情。最终,经过庭审审理,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帮助所有务工人员追回39万余元劳务工资。案件办结后,当事人纷纷向我表达感谢,这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援助不单单是办理案件,更要让弱势群体能够触碰到法治的温度。因此我始终坚信,不存在所谓的“简单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必须“精办”。

调诉结合,从源头化解矛盾

  参加“1+1”行动之前,我已经做了7年诉讼律师,诉讼思维根深蒂固。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援助工作后,我才真正懂了“案结事了”的含义。其实很多矛盾纠纷都源于微不足道的小事,因无人介入慢慢积压,单纯通过诉讼解决,往往容易加深双方隔阂,还会消耗司法资源。我对一起赡养纠纷印象尤为深刻:炎炎夏日,年近90岁的老奶奶扶着助行器,蹒跚走到法律援助中心,控诉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询问后我得知,老奶奶还有五个女儿,且老人不想起诉女儿。于是我建议联合辖区司法所、社区、民警开展多元调解。调解平台搭建后,我们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上门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我们了解到,老奶奶此前已经将大部分财产过户给儿子,之前也一直由儿子照料;今年儿子得知老人将一处房产过户给五个女儿后,认为姐妹们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而五个女儿并非不愿赡养,只是有的没有工作,有的身患重病,各有难处。摸清事情全貌后,我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按照财产所得比例分配赡养义务的方案。最终经过两次上门调解,各方签署了赡养协议。这个案件非常典型:即便是家人之间也会产生误解和矛盾,如果一味走诉讼途径,亲情恐怕难以维系。而调解是从源头化解矛盾,能把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两年来,我多次参与纠纷调解,成功调解6起纠纷,以诉调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服务地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了一份力量。

深耕普法,厚植法治文化根基

  无论是诉讼还是调解,都是矛盾产生之后的应对之法,而对于法治建设而言,我认为治本在普法育人。为此,我坚持开展普法工作,通过讲座、普法小游戏等多种形式,走进田间地头、村居院落、校园企业,把法治宣传融入志愿服务的全过程。面对妇女和老年人,我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面对农民工,我重点讲解证据意识;面对师生,我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面对企业,我讲解企业合规相关要求。通过生动案例结合现场一对一互动,不仅让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申请的全流程,更让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入脑入心。同时,针对普法覆盖面窄、人员机动性不足的问题,我向司法局提出建议,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每日问答活动,采用线上答题+积分兑换法治小礼品的模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学法用法。两年来,我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4次,如今越来越多群众养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习惯。

砥砺初心,笃行方能致远

  为期两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即将结束,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这段日子看似一晃而过,却已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深刻印记。

  还记得出发时我踌躇满志,可刚到服务地就遇到了难题:语言不通,沟通成了最“耗时”的问题。于是我下苦功夫练习,从搜寻关键词、观察对方神情、用肢体比画辅助沟通,到请同事只和我说方言,让自己完全沉浸在方言环境中,慢慢掌握了方言的语调和句式规律,快速提升了听懂方言的能力。有意思的是,在一次开庭前,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年纪较大,打算用方言审理,特意询问我是否方便,我给出了肯定答复。可庭审开始后,由于涉及很多专业术语,加上法官此前没有和当事人接触过,即使用方言表述,当事人也没法理解。这时我成了关键的“翻译”,一边接收法官的表述内容,一边转换成当事人能听懂的话讲出来。这场庭审结束后,我常跟同事开玩笑说,我都可以去参加“永福话考级”了。当然,服务期间遇到的困难不止“语言关”,还有交通不便、气候不适等,但不管是对我还是对所有志愿者来说,这些都不值一提。

法援感悟

  回顾这两年,大家问我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王律师,你是哪里人”,我每次都很自豪地回答“安徽”。这个答案不只是地域标识,更承载着一份休戚与共的联结:安徽律师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法律援助,彰显的是安徽律师的社会担当。我清楚地知道,在外我代表着安徽律师的形象,因此我始终谨言慎行,默默做事,用专业能力说话。我的工作也得到了服务地公检法司的认可。2024年度“1+1”服务期满时,因为同事的挽留,也放心不下这里的当事人,我选择继续参与2025年度的志愿活动。如今服务期满,我也该回去履行作为子女的责任了。但无论我今后身在何方,都会始终恪守“以法为灯”的安徽律师准则,坚守公益初心,继续播撒法治火种,守护公平正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王璐,女,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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