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18年收到捐款等1897.58万元。其中: 1、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100万元。 2、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捐赠200万元。 3、接受民政部支持1+1项目资金50万元。 4、接受司法部支持西部大学生项目资金300万元。 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环境公益基金会捐赠100万元。 6、接受司法部支持无律师欠发达地区志愿者项目资金340万元。 7、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3.42万元。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50万元。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160万元。 10、2018年“99”公益日捐赠3.28万元。 11、王俊峰捐赠50万元。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捐赠100万元.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款20万元。 1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捐赠20万元。 15、中国烟草总公司捐赠300万元。 16、个人捐款1.08万元。 17、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捐赠机器人价值99.8万元。 二、用于法律援助项目支出1582.56万元。其中: 1、“1+1”法律援助项目支出830.44万元。 2、“新视云愿景”法律援助项目43.17万元。 3、西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238.4万元。 4、援青援藏无律师县项目340万元。 5、2017年“99公益日”30.75万元。 6、向北京市司法局及所属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等转增智能法律援助机器人价值99.8万元。
一、2017年1-12月份收到捐款2206.12万元,明细如下: 1、四川和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捐赠100万元。 2、山东省齐鲁新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捐赠100万元。 3、广东省广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捐赠100万元。 4、陕西省益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捐赠100万元。 5、中远慈善基金会捐赠200万元。 6、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捐赠100万元。 7、景弘集团有限公司捐赠100万元。 8、浙江省东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捐赠100万元。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160万元。 10、上海申岳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捐赠100万元。 11、上海梵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 12、滕国祥捐赠10万元。 13、赵玲捐赠10万元。 14、蔡迪圣捐赠10万元。 15、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捐赠80万元。 16、上海冠松集团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 17、郇恒娟捐赠30万元。 18、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捐赠100万元。 19、上海贝格计算机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 20、中国烟草总公司捐赠300万元。 21、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捐赠20万元。 23、99公益日捐赠32.76万元。 24、王俊峰捐赠20万元。 25、海南省司法厅捐赠30万元。 26、北京银行捐赠20万元。 2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捐赠100万元。 28、乐狮传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捐赠(公益广告)203.13万元。 29、个人捐赠0.23万元 二、用于法律援助项目总支出1426.2万元。其中: 1、“1+1”法律援助项目支出939.25万元。 2、为了“花朵的微笑”法律援助项目91万元。 3、西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107.22万元。 4、援青援藏无律师县项目67.6万元。 5、公益宣传203.13万元(注:接受乐狮传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捐赠的价值203.13万元的公益广告)。 6、其他法律援助项目18万元。 2016年1-12月份捐款1891.12万元。其中: 1、海南省司法厅捐赠人民币15万元。 2、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捐赠人民币15万元。 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人民币80万元。 4、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5、郇恒娟捐赠人民币50万元。 6、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捐赠人民币200万元。 8、国浩律师事务所捐赠人民币20万元。 9、神华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 10、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25万元。 11、北京银行捐赠人民币20万元。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50万元。 13、北京海泰方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网站改版价值15万元。 14、北京蓝天中航广告有限公司捐赠广告297.92万元。 16、北京优冠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捐赠广告403.2万元。 2015年8-12月份收到捐款1760万元,其中: 乐狮传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捐赠广告360万元。 中国烟草总公司捐赠人民币300万元。 北京优冠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捐赠广告27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捐赠人民币2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捐赠人民币160万元。 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50万元。 郑爱英捐赠人民币30万元。 北京社文科技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30万元。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20万元。 北京银行捐赠人民币20万元。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捐赠人民币20万元。 |